安徽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5考研复试办法录取原则 |
来源:安徽工业大学 2015-3-26 9:13:39 |
2015年化学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统一要求和布置,经过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讨论决定,制定2015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原则。 一、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、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、考试违纪、替考、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 符合录取要求及确实存在其它舞弊行为的考生,复试成绩记为零分。 2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,视为复试不合格,复试成 绩记为零分。 3、外语水平测试(含听力、口语、阅读、翻译)的听力和口语由各复试小组负责,阅 读和翻译部分进行笔试,听力、口语、阅读、翻译四部分分值权重系数为2:2:3:3。 4、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、外语水平测试(含听力、口语、阅读、翻译)、综合面试 成绩3部分组成,复试总成绩按照加权计算,总分仍为100分,权重系数为3:3:4。 此计分方法适用于分析化学、化学工艺、应用化学、工业催化、材料化工与技术和 化学工程等各专业。 5、最终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加权得到: 一志愿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:录取总成绩=(初试成绩/5)*60%+复试成绩*40% 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:录取总成绩=(初试成绩/5)*50%+复试成绩*50% 二、其它事项 1复试考生包括分析化学、化学工艺、应用化学、工业催化、材料化工与技术和化学工程等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。 2未尽事宜详见学校研究生学院细则、安排和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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